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巴菲特論估值系列-您如何考慮使用帳面價值做投資決策?

此文來自網上搜索到的英文版本,版權歸原著者所有,以下為本人在研習過程中的翻譯。


1995年伯克希爾的股東年會中,巴菲特就此發表了如下看法:



 “在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 帳面價值事實上不作為投資決策的考慮因素。尋找高回報的生意過程中常常會找到一些具有較小帳面價值的公司。 帳面價值方法對小規模資金會有效,就像格雷厄姆曾經管理過的資金,並且這種方法對仿效格雷厄姆的實踐者也有效,例如巴菲特的好友沃爾特.施洛斯。 格雷厄姆在其所著的《聰明的投資者》中傳遞了三個最重要的概念: 投資者對待市場的態度,安全邊際,以生意而非股票的角度進行投資實踐。



芒格對此做了以下補充: “一般而言預測的壞處遠大於好處,並且這些預測常常是由這樣的人編制,他們受益于基於此預測而採取行動的而取得的結果。 預測很精確卻靠不住。




巴菲特繼續補充道: “我們從來沒有在所收購的股權或生意中查看預測,我們習慣于第一時間判斷企業官員或董事會是否言出必行和言行一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